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5-09 15:19:00
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
悬赏公告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占清执行刘海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刘海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现申请执行人张占清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悬赏有效期限从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。
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。
特此公告
举报电话:16647210683
联系人:张法官
地址: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3号街坊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。
邮政编码:014030
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
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
来源:包头青山法院